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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送达《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》(豫商文旅信告〔2025〕00004号)的公告

来源: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:2025-11-14 09:39:1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王林:

你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商丘天马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,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、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银行担保,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,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,文号为(豫商)文综罚字〔2025〕F-9号。依据《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第十三条第四项、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,现拟对你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决定。

因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将《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》(豫商文旅信告〔2025〕00004号)送达给你,现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。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《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》(豫商文旅信告〔2025〕00004号),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。如对上述告知的事实、理由和依据有异议,你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陈述、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,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,逾期不提交的,视为放弃。

地址: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1799号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505室,联系电话:0370-3160608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《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》(豫商文旅信告〔2025〕00004号).pdf



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 

2025年11月14日  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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